各会员企业、泉州品牌发展中心、莆田市品牌建设促进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关于开展2023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品会〔2023〕36号),2023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我会作为受理申报单位负责动员福建省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区域参与评价工作,并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把关,予以确认推荐。现就开展2023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包括企业(产品)品牌、自主创新品牌、中华老字号品牌、区域品牌等;为进一步发挥标准引领作用,试点开展多元化经营企业品牌价值评价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文件要求,踊跃参与申报工作。
二、本次评价通过2023版“中国品牌价值评价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推荐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区域分配申报授权码。请符合申报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区域联系我会获取授权码,按照要求填写品牌价值评价相关数据信息,并保证各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三、报送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26日,逾期视为放弃参与此次评价,请各有关单位抓紧时间申报。
联系人/联系方式:蔡雪萍 15659592450 (授权码分配)
叶 超 18750501752 (推荐审核)
附 件: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关于开展2023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品会〔2023〕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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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