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进一步挖掘和弘扬“福”文化,加快建设支撑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提升“福”字号公共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一批福建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闽市监标准〔2024〕180号),由福建省品牌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福建省地方标准《“福”字号公共品牌管理通则》正式启动编制工作。为广泛吸纳各相关方参与,现公开征集该标准参编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背景
“福”是中华民族深沉的文化基因,记载着人们对国泰民安、美好生活的向往。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传承弘扬“福”文化,2022年以来大力实施“福”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开展“寻福”“送福”“造福”“享福”行动,有力打响了“福”文化品牌;2023年1月出台《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提出要立足地方特色,在总结提炼我省标准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推进质量、标准、品牌联动实施,探索“福”字号品牌质量标准体系建设。2023年11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发布的《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再次提出,要实施品牌强省战略工程,着力打造福茶、福酒、福装、福鞋、福渔、福果、福菜、福稻、福菌、福九味等“福”字号公共品牌,促进福品闽货、万福商旅等优质“福”字号商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福建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福建是全国唯一以“福”命名的省份,“福”文化蔚为大观,浸润在闽山闽水、闽风闽俗中,品福茶、食福味、饮福酒、观福艺、听福乐等特色消费,不断强化着产品和服务矩阵。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等精神,进一步规范、保护和促进“福”字号品牌的健康发展,提升“福”字号品牌价值和竞争力,通过构建“高标准+严认证+强监管”的“福”字号公用品牌建设体系、价值体系等,特制定本管理通则,旨在构建一套科学、系统的品牌管理体系,推动“福”字号公共品牌健康、有序发展,助力“福品卖全球,全球买闽货”。
二、参编要求
同一单位报名起草参编人数不得超过两人。报名参加标准起草的单位应能为相应标准的起草提供以下资源支持:
(一)技术专家支持:参与单位应为相应标准的起草提供专家支持,所推荐专家应具备较强的专业工作能力,能保障其充分参与标准制修订过程并按时完成分担的技术任务;
(二)经费支持:参与单位应能根据相应标准项目的翻译、起草、审定、验证、宣贯等工作需要,通过承办会议、邀请专家等方式分担标准制修订的费用。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报名参加《“福”字号公共品牌管理通则》参编单位填写《福建省地方标准参编单位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25年5月8日之前将报名表盖章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并注明:《“福”字号公共品牌管理通则》参编单位报名。
收到报名材料后,SAFJ/TC26秘书处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组建起草组,开展标准研制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方式:刘志高 13506981969
蔡雪萍 15659592450
邮 箱:2677301438@qq.com
附件:《“福”字号公共品牌管理通则》福建省地方标准参编单位报名表
福建省品牌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