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进一步挖掘和弘扬“福”文化,加快建设支撑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提升“福”字号公共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一批福建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闽市监标准〔2024〕180号)要求,由我们标委会归口的福建省地方标准《“福”字号公共品牌管理通则》,经过多次讨论交流和修改完善,现已初步完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和编制说明(附件2)。
现将相关材料发给贵单位,恳请提出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填入福建省地方标准《“福”字号公共品牌管理通则》意见反馈表(附件3),盖章后于5月25日前将该表寄回。若没有修改意见,也请复函说明。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南街83号省品牌建设标委会秘书处;邮 编:350000
联系人:刘志高 13506981969,邮箱:2677301438@qq.com
附件:1.福建省地方标准《“福”字号公共品牌管理通则》(征求意见稿)
2.福建省地方标准《“福”字号公共品牌管理通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福建省品牌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