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讲好品牌故事、传递品牌力量”
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品牌发展环境,大力宣传福建知名自主品牌,讲好福建品牌故事,提高福建品牌的认知度和影响力,在“中国品牌日”设立背景下,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讲好品牌故事、传递品牌力量”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围绕“中国品牌日”设立,以“讲好品牌故事、传递品牌力量”为主题,精选题材、精选人物,通过文学形式反映福建品牌企业在打造品牌过程中的感人事迹、先进典型,展示福建品牌企业的品牌文化和良好形象,可以是企业家的故事,也可以是产品的故事;或结合个人经历,讲述自身与福建品牌的故事,畅谈对福建品牌发展的思考认识、感悟体会。
二、征文范围
福建省内各行各业品牌企业
三、征文时间
2017年7月28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
四、奖项设置
征文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比,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若干名,并向获奖作者颁发奖金和证书。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300元
五、征文要求
(一)围绕主题,题目自拟,文体不限(诗歌除外),内容积极向上、真实可信,谢绝索然无味的企业宣传简介。
(二)来稿要求原创,未在任何媒介发表,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三)表达流畅,逻辑清晰,字数1500—2000字左右,正文字体要求仿宋四号,可根据文稿内容配发相关图片,以JPG形式作为附件发送,图片大小不少于1M。
(四)作品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2677301438@qq.com电子邮件标题注明“讲好品牌故事、传递品牌力量”征文+作品篇名。
(五)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职务信息、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所有投稿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每位参赛者限投稿一篇。
六、其它事项
(一)自征文开始之后,主办方将把符合条件的稿件刊登在新媒体《当代品牌》[“讲好品牌故事、传递品牌力量”征文活动参赛作品]栏目,待征文结束后,从新媒体《当代品牌》刊登的征文中选出优秀作品。
(二)征文评比要素:文章点击率、评委意见。
(三)征文结束后,主办方有权对征文进行修改、编辑,择优刊登在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品牌》杂志、《当代品牌》杂志,入选作者可以免费得到5本,不再另付稿酬。
(四)联系人/电话:吴珺孜 廖舒璋
0591——87065852 87065855
(五)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31号附属楼3楼
福建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