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 2018 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关于开展 2018 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品会〔2018〕55 号)要求,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2018 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我会作为受理申报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推荐我省优秀企业、区域参加。现将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关于开展 2018 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品会〔2018〕55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积极参与品牌价值评价申报工作。为了让更多的中小企业有机会参与品牌价值评价,经研究,决定同步开展省级品牌价值评价工作,主要面向自主创新品牌,相关申报材料将同步报送至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由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组织有关技术机构和专家按照品牌评价相关标准进行评价。省级品牌价值评价申报条件为:自主创新品牌应在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核心技术方面表现突出,且成长很快,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企业利税年平均值达到 1000 万元人民币,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培育提升空间。各 有 关 单 位 可 登 陆 福 建 省 品 牌 建 设 促 进 会 网 站(www.fjppw.org.cn)下载有关申报表格,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有关品牌价值评价相关数据信息,备注申报级别,并保证各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请申报单位于 12 月 26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2677301438@qq.com,同时将材料按填报说明要求装订成册并制作电子盘,一式三份邮寄至福建省品牌建设促进会秘书处。
联系人: 廖舒璋 叶 超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 131 号附属楼 3 楼福建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联系电话:0591-87065852 87065855
福建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2018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