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统筹推进福建省标准化发展,加快建设支撑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我省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福建标准化事业2025年发展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开启了福建标准化工作新征程。现对政策内容做如下解读。
制定3大目标
福建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在《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这一新时代标准化发展宏伟蓝图指引下,福建省提出实施标准化战略,积极参与标准化建设工作,总结提炼推进标准化改革和实践的创新经验,提出标准化创新发展的系列措施,不断开创福建省新时代标准化工作新局面,为《意见》的出台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意见》制定了“标准领域全面铺开”“标准化水平全面提升”“标准化战略全面实施”三大目标。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新增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800项,制定地方标准300项,新增团体标准500项、企业标准33000项;标准化基础更加牢固;力争增加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5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1个,培养标准化工程师2000名;标准化创新取得突破;标准化与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实现深度融合,两岸标准共通全面推进,建立标准创新团队100个;标准化能力大幅提升;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比率达到50%以上,地方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12个月以内,新建各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00项。
到2035年,全面形成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建成满足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先进标准体系,全面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标准化战略品牌。
细化20项任务
《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为总纲,聚焦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结合贯彻我省“十四五”规划,从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出发,系统谋划,确保各项机制、制度、任务部署在福建落地,着力体现更加鲜明的福建味、改革味、创新味。围绕助推“机制活”、赋能“产业优”、致力“百姓富”、绘就“生态美”四大方面,《意见》细化20项具体任务和系列创新举措,提出到2025年完成以下任务:
助推“机制活”,激发标准化改革创新动能。推进质量、标准、品牌联动实施:“福”字号品牌质量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建设标准创新平台8个;推动标准化和科技创新互动发展:开展标准化研究方向的科技项目20项以上,建设专利标准融合试点示范项目5项;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入选标准领跑者排行榜的企业100家,制定标准化指导技术性文件500项,建设军转民、民参军标准化项目100项;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00项;注重标准监督管理:完成标准、质量和实施效果评估500项;促进两岸标准共通:开展两岸标准共通试点50项,树立两岸标准示范项目20项,研制两岸共通标准200项;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国际标准注册专家达150名。
赋能“产业优”,提升现代产业标准化水平。开展数字经济标准化:新增标准化技术组织5个,开展标准试点示范10项,打造标准化应用场景20个,研制相关标准150项;加强海洋经济标准化:组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个,研制海洋经济相关标准150项;深化先进制造业标准化:重点产业链图谱初步建立,研制相关标准100项;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研制相关标准150项,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快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20项,研制相关标准150项。
致力“百姓富”,加快社会事业标准化进程。统筹乡村振兴标准化:完成单一品种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编制9个,健全完善新型林草标准体系;创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10个;组建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个;研制乡村振兴相关标准150项;加速城市标准化进程:生活垃圾分类等国家标准宣贯实施深入推进,制修订具有福建鲜明特色的城市相关标准50项;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组建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制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相关标准50项,建成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协同标准规范体系;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开展相关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20项,研制相关标准100项;夯实公共安全标准化:研制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30项。
绘就“生态美”,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推动绿色经济标准化:研制绿色经济相关标准150项以上,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标准体系初步建立;着力文旅经济标准化:构建系统完整的省市县三级“清新福建”等品牌体系,组建文旅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制文旅经济相关标准150项;聚焦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立足产业发展实际和节能提效技术革新需求,研制相关标准50项。
提出6方面保障措施
标准化工作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工程,随着我省标准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亟需制定相关具体措施为标准化工作提供基本保障。《意见》针对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人才保障、技术保障、文化保障六个方面,提出多项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全方位完善我省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与政策。
在组织保障方面,提出建设标准化战略咨询专家队伍,完善各级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建立本意见实施评估机制;政策保障方面,提出要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完善福建省标准贡献和创新相关奖励制度,建立标准融资增信制度和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标准化发展评价,将相关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持续推进标准化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制度供给;资金保障方面,提出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逐步扩大标准化资金支持的政策范围,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标准化经费保障和投入机制;人才保障方面,提出将标准化纳入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
育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课程,支持省内高校设立标准化相关学科专业,加强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和推广标准化顾问制度,将标准化人才纳入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支持范畴等;技术保障方面,提出推动省内标准化科研院所转型发展,支持市、县(区)设立标准化科研机构,支持建设标准化技术创新联盟,健全完善各类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的跨领域工作机制等;文化保障方面,提出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开展标准化宣传,树立标准化理念、普及标准化知识、推进标准化交流、提升标准化意识。鼓励举办标准化论坛,打造各领域标准化标杆和标准化文化传播新载体,搭建各类标准化成果展示平台,大力发展标准化文化。
《意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立足我省标准化工作发展特色,改革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加速标准与技术研发、市场战略融合,引领和推动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为福建省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相信在《意见》的指引下,福建省标准化建设工作将开创新局面,走向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