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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顶格落实社保减免政策 2月份退费13.36亿元

2020-04-02 09:54:48 来源:当代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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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顶格落实减免政策,最大范围、最大幅度、最长期限来减轻该省企业缴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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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高榕

       4月1日,福建省据悉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十七场新闻发布会,福建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高榕介绍,2月至6月,福建省免征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另外,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还允许其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福建省实施办法印发后,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立即研究具体实施工作中有关问题处理办法,及时制定实施配套文件,3月13日印发实施,确保全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顺利开展。目前,该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已取得阶段成效,相关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完成,企业可按减免政策正常办理申报缴费业务,企业按原政策缴纳2月份三项社会保险费的退费工作也已经基本完成。

        据统计,按照“应退尽退”要求,在无需参保单位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的前提下,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的退费申请,福建省财政已经拨付了13.36亿元,用于落实2月份企业已缴社保费的退费。